
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表示,若英方不批准中方在英新建大使馆,中方将坚决维护自身正当权益,并让英方承担相应后果。
这场持续多年的使馆审批争议,如今已经换了一个战场。2026年1月20日,英国政府正式批准中国驻英新使馆规划,但“获批”并不等于工程已经毫无阻碍。截至2026年7月3日,规划许可仍然有效,附近居民提出的法律挑战也没有结束,案件预计在7月进入下一轮审理。
林剑是在2025年10月17日作出回应,当时英国政府又一次推迟决定。中方指出,该项目已经被拖延七年,英方不断增加条件、反复改变时间安排,导致一个正常的馆舍建设项目越来越政治化。中方当时明确要求英方兑现承诺,并表示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英方承担。
到了今天,问题已不再是“英国批不批准”,而是已经作出的批准能否经受住司法审查,以及施工前的各项条件何时能够落实。把2025年的警告直接套在2026年7月的局面上,就会忽略事情已经发生的关键变化。
中方建设新馆舍,最现实的原因还是原有办公条件难以满足需要。中国目前在伦敦使用七处获得外交认证的场所,各部门分散办公,领事、行政和其他事务难以集中处理。英国军情五处和政府通信总部也在公开信中承认,把七处场所集中到一处,从英国自身的安全管理角度看,同样具有一定好处。
2018年5月,中方以约2.55亿英镑购得皇家铸币厂旧址。这片土地靠近伦敦塔和金融城,既有旧办公楼,也有受保护的历史建筑。英国外交部门当年已经给予有条件的外交场所许可,前提是项目必须先取得规划批准。换句话说,中方并非买下土地后绕开英国法律,而是按照英国规划程序一步步申报。
真正容易被写错的,是审批时间线。首轮规划申请在2021年提交,塔村区议会规划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日投票反对,正式拒绝文件则在2023年2月10日作出。这两个日期分别对应委员会表决和行政决定,不能混为一谈。中方后来没有就旧方案上诉,而是在2024年7月15日重新提交申请。
2024年10月14日,英国中央政府以项目具有全国影响为由收回最终决定权。2025年2月11日至18日,规划监察人员举行公开听证。按照正常安排,监察人员先形成报告,再由英国住房、社区和地方政府大臣作出最终决定。当地议会虽然仍有意见,但已经失去最后拍板的权力。
此后的拖延,并不是只有一次。决定日期先被安排在2025年9月9日,后来推迟到10月21日,又延至12月10日,最后再被推到2026年1月20日。林剑2025年10月17日的表态,针对的是决定从10月继续延后的情况,而不是针对2026年1月已经作出的批准。
2026年1月20日,英国住房、社区和地方政府大臣接受规划监察人员的主要建议,批准规划许可和历史建筑改造许可。获批方案的总建筑面积约5.2万平方米,包括修复约翰逊—斯默克大楼、改造海员登记处、调整另外两栋建筑、设置入口设施,并完成道路、绿化和停车等配套工程。
这不是一份没有限制的“通行证”。英国政府附加了施工组织、文物保护、交通安排、考古调查和环境管理等条件。部分材料必须在施工前继续提交审核,获批文件本身也写明,它只解决规划和历史建筑许可,不自动代替其他法律可能要求的批准。
英国政府确认,2018年给予的外交场所许可原本覆盖部分公共区域,后来范围经过调整,向公众开放的“交换广场”不属于享有不可侵犯地位的外交区域。英国安全事务官员还表示,政府已经看过没有删减的使馆图纸,并就公共区域的管理作出安排。
英国国内争议最集中的地方,是馆址附近的通信电缆。军情五处和政府通信总部没有声称风险能够彻底归零,而是表示,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一套安全缓解措施,内容包括提高附近电缆的安全和抗干扰能力,并建立定期复核机制。两家机构认为,这套方案在专业性和比例上可以接受。
居民方面随后把争议带进法院。他们质疑英国政府是否充分考虑了安全措施的费用、施工影响以及规划条件能否有效执行。
不过,案件并未就此全部结束。涉及规划条件执行、审批过程等其他争议,仍被安排在2026年7月的综合听证中处理。截至7月3日,英国司法机关尚未公布撤销规划许可的最终裁决。因此,现阶段最准确的描述是:英国政府已经批准新馆规划,但项目仍处于法律程序和开工准备交叉进行的阶段。
新馆获批后,中英关系也出现了一些新的互动。英国首相斯塔默在2026年1月底正式访华,这是英国首相时隔八年再次访华;6月,中英又举行战略对话,双方表达了加强经贸、金融、能源和气候变化等领域合作的意愿。2025年中英双边贸易额达到1037.3亿美元,同比增长5.3%。
这些时间点确实很接近,但不能据此断言使馆审批是某次访问的交换条件。英国政府把审批称为独立的准司法规划决定,正式文件也从规划、交通、文物和安全等方面逐项说明了理由。外交关系改善可能影响整体气氛,却不能代替法律证据,两者需要分开看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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